四川省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06.07.2015  17:34

    2015年6月至10月底,四川省从6个方面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进一步落实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客运线路安全管理。全面清查今年1月-5月旅游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六严禁”规定顶格处理,实施下岗、解聘、调离岗位等。

        二是切实加强对旅游包车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对发现有不能使用、故障率高、使用年限长且性能不稳定的终端设备一律进行更换;根据道路限速标志实际限速,科学合理的设置监控超速行驶限值,实现分段限速;2015年10月底前,全省所有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设备,否则一律停运。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包车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以及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杜绝外地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在成都等主要旅客集散地揽客经营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旅游包车条件的,严禁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旅游包车凡上一趟次有各类违法行为发生的,下一趟次不得许可发班。

        四是优化旅游客运市场,改进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满足市场对中小型车辆的客运需求;把安全生产状况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作为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依据,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12个月内三次违规的企业,要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整改期间暂停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和发放。

        五是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客运市场“打非治违”,维护市场秩序。针对旅游客运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夜间违规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特别是九寨沟口、黄龙景区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清查摸底,特别是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发现从事非法包车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查处;重拳打击无旅行社资质的单位、机构、团体非法经营组团旅游业务,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从事导游业务,或驾驶员、导游人员未经旅游客运公司、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接旅游包车业务和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讲旅游出行的安全常识,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旅游景区的交通流量、交通状况和气象信息、出行提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