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06.01.2016  09:34

 

  2016年1月1日,四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决定四川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通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即: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申领程序为自愿申请、逐级审核、补贴发放。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民生实事,每年一季度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