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初审结果的公示

25.04.2016  13:26

  根据《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现将2015年度四川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经专家评审后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予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报告,报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逾期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2015年四川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不按先后顺序)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5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