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送达公告

07.01.2016  11:46

2016 002

2015年11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成都市部分商场销售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组织开展专项抽查检验,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抽检商品标称的生产企业邮寄了《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但因标称生产企业地址错误、无人签收等原因,部分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通知邮件被退回。

现将该部分商品抽检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如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通知书及认可该检验结果。

 

联系人:张林泉  联系电话:028-86616852

 

附件:抽检不合格公告名单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