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25.06.2014  13:51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的规定,现将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2014年3月1日前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企业。(3月1日后已通过变更登记事项领取了新版营业执照的除外)

二、换照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三、换照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五楼省工商局9号窗口)。

四、换照程序:

1、企业自行下载或到窗口领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减)、补、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2、提交上述申请书和证明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换照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收件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新版营业执照。

五、联系方式

省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45905

网址:中国外资登记网: www.wz j.saic.gov.cn

   省工商局红盾网: www.scaic.gov.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