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召开推行《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

11.12.2013  11:12

  为了切实有效推行《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 12月5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推行《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邀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会议,共同商定推行方案。

会议研究讨论了宣传和推行方案,明确了宣传和贯彻形式、近期主要工作及具体责任。会议达成共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与经信委、供电公司在《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中的协作机制,形成电力系统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经信委加强指导力度、工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规范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减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