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又出新举措

01.07.2014  17:08

近日,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四川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4部分,26条。根据《意见》,省工商局将从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创新服务功能、加强监管执法四个方面全力支持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

由于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指出,在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必须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要把发展县域民营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切入点和富民强县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始终坚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方面,《意见》着力降低准入门槛,明确要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放宽县域企业名称限制;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放宽县域企业住所登记限制;放开县域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放宽组建集团公司条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县域分支机构。《意见》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和生物技术、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产业发展,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科技行业,根据企业申请,依法灵活核定能够体现其行业特点的经营范围。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可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前直接经营。

值得指出的是,在全文26条意见中,有13条是关于工商系统创新服务功能的,这充分表明了四川工商转变工作作风,由“管理型工商”向“服务型工商”的转变。《意见》指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向产业、县域、乡镇延伸。在平原地区县建立5-8个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丘陵地区县建立3-5个重点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盆周山区建立2-3个特色经济、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民族地区县建立1-2个文化旅游、特色农业、林、畜牧等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基地。在成都市建立3个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其余市(州)建立1-2个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

此外,《意见》还专门提出,支持地震灾区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推荐芦山地震灾区市场知名度高、品牌影响力大、消费者熟知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积极支持和培育一批对灾后重建具有推动和带动作用的商标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同时,根据《意见》,省工商局将切实加强监管执法,打造健康有序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查处和规范垄断行为,制止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限制县域经济发展的垄断行为,推动形成民营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双打”和“双保”专项工作转为常态化。突出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严厉打击传销,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信用和监管信息的披露力度;规范农资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畅通农资流通“绿色渠道”。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驰(著)名商标保护力度,在县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严禁他人将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制定和实施企业字号、注册商标一体化战略。(撰稿:冯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