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命名成都市温江区等158个单位为“四川省安全社区”的通知

07.02.2017  09:09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川安办〔2014〕95号)、《关于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复评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24号)的要求,经审核评定,成都市温江区等158个建设单位(83个建成单位、75个复评单位,名单附后)符合“四川省安全社区”地方标准及相关要求,现命名为“四川省安全社区”。

 

附件: 2016年“四川省安全社区”建成单位.docx (点击下载)

附件: 2016年“四川省安全社区”复评合格单位.docx (点击下载)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