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02.2016  09:43

2016年1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明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一篇 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战胜特殊困难和严峻挑战、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很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高谋远、励精图治,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线路,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汶川特大地震、芦山强烈地震、康定地震等重大灾害的严重影响,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省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动力加快转换、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省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连续迈过两个万亿台阶,在全国位次提升。转方式调结构取得实质突破,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新的增长动力孕育壮大。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格局加快演进,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呈现出首位一马当先、梯次竞相跨越、底部基础夯实的发展态势。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壮大,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形成了一批特色小城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走出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新路子。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建成了一批交通、水利、能源、通信、信息、邮政等骨干工程,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获批启动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四川列入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简政放权、农业农村、国资国企、科技体制、价格机制、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提高,一批重大高端、现代产业项目落户四川,内陆开放型经济综合竞争优势增强。重点民生工程持续实施,每年集中力量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就业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扶贫开发攻坚取得重大成果,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明显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顺利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四川建设卓有成效。五年来的巨大成就,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十三五”面临形势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刻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力量对比的调整变革,为我国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内涵,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

  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处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关键阶段,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结构调整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正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主要呈现出经济增长进入规模质量同步提升期、工业化城镇化仍然处于加速期、多点多极发展进入整体跃升期、发展动力转化到了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接续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等特征,既面临不少严峻挑战,又面临许多重大机遇。主要挑战是:稳定增长的挑战,促进投资较快增长难度加大,工业结构调整任务繁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升级的挑战,部分传统产业产能过剩严重,面临不升级则迅速萎缩的现实压力,新兴产业发展竞争激烈,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创新驱动的挑战,科技与经济联系不紧密,科教资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有利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制度环境尚未形成;协调发展的挑战,区域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较低,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开放合作的挑战,全国重点区域开放点多面广、竞争加剧,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民生需求的挑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如期脱贫任务重难度大;治理能力的挑战,社会治理面临新旧矛盾交织的压力,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同时,国家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入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加快建设成渝城市群,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我省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要把握我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立足“欠发达、不平衡”的基本省情,顺应国内外转型发展的基本趋势,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抢抓发展机遇,有效应对挑战,更加注重优化经济结构,更加注重增强发展动力,更加注重补齐发展“短板”,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制定发展路径,不断开拓我省发展新境界。在目标制定上,统筹好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发展的关系;在动力培育上,统筹好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的关系;在产业支撑上,统筹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关系;在区域发展上,统筹好竞相跨越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在资源配置上,统筹好政府和市场和关系。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转型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领会新的发展理念,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十三五”时期应坚持和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全省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把经济建设作为兴省之要。始终牢记发展不足的省情实际,准确把握发展新特征,保持专注发展定力,着力加快发展转型,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培育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抓住和用好开放发展新机遇,扩大全方位开放合作,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实施依法治省方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加快形成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和反腐倡廉,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第三章 发展目标

  充分考虑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

  ——保持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加快建成经济总量大、经济结构优、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经济强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明显上升,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更大进展。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贡献稳步提高。城镇人口数量超过农村人口,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缩小,发展空间格局更加优化。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升。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巴蜀优秀文化影响持续扩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新成效,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向低碳、绿色转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依法治省方略全面落实,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人权得到切实保障,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各领域基础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篇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用好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历史性机遇,依托成德绵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集中破解创新发展瓶颈制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动力。

   第四章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节 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突破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等领域研究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明确技术壁垒,找准技术瓶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强互联网与产业发展跨界融合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技术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对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

   第二节 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支持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德阳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绵阳科技城建设,选择一批市、县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中试基地。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国家实验室建设,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学、高端装备、核技术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加快建立区域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研发设计、技术中介及推广等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推进建立企业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第三节 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促进创新主体间深度融合。研究制定一批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路线图,明确技术壁垒,选准技术瓶颈,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轨道交通、无人机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的新型研发组织,建设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支持中央在川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全面就地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承担基础性研究和公益服务类的科研院所,强化财政资金扶持,提升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应用研究类、工程开发类科研院所转企改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改革科研项目组织方式和形成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第五章 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结合

   第一节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和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鼓励企业建立研发组织体系和研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二节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围绕科技成果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健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应用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创新产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成果交易所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创新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交易和对接活动,促进交易方式多样化、交易价格市场化。

   第三节 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建立军民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和企业改革。创新军用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创新“民参军”机制,引导民口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加强军民科技资源对接服务,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交流转化,建立军用技术再研发机制。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设备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建立军民两用人才共享数据库和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库。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培育军民融合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航空航天、卫星应用、核技术、军工电子等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

   专栏③

  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信息安全与集成电路、云计算与大数据、航空及燃气轮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新型功能材料、中医药关键技术及大品种、现代生物技术、农林畜新品种创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重大专项。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西部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轨道交通、暗物质探测等国家实验室。建设高分子材料、生物治疗、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长寿命高温材料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稀土研发、烟气脱硫、空管系统、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工程实验室。建设转化医学、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大型低速风洞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分析测试平台等,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中国西部科技成果交易所、成都知识产权交易所、绵阳科技城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等。

  军民融合核心载体。建设银河·596、核技术产业基地、航空整机产业基地、航空发动机产业基地、通用航空产业基地、航天产业园、信息安全产业园、二次雷达科研生产基地、激光产业园、中国航天科技产业园等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基地)。

  科技开放合作平台。支持我省产学研机构与国外研发机构建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合作创新联盟,推进成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四川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匈牙利汽车联盟建立战略合作。

   第六章 建设西部人才高地

  第一节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开发

  把激励创新者的积极性放在优先位置,按照创新规律培育人才,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改革高校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和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端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开放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以订单式和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第二节 积极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制定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聚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战略合作,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开展技术移民、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川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川就业等试点。

   第三节 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完善人才流动配置、分类评价、激励保障等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人才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的机制。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

   第七章 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第一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创业四川行动,营造创新创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夯实创新创业载体,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激活创新创业主体,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创业指导和援助,增强社会大众的创业创新意识,推动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民间能人进入创新创业主战场。建立多元化的创新创业平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第二节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作,切实维护创作者权益。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获得收益,开展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建立健全版权质押评估体系,促进版权成果市场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大侵权打击力度。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支持企业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第三节 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完善金融科技结合机制,加大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力度,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用好资本市场,支持上市融资,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交易,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业务试点,推动建立西部(成都)股权众筹交易所。培育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设立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性总部。

   第四节 推进以成德绵为核心的区域协同创新

  依托科技资源分布特点和技术创新基础,加强区域间技术合作和智力共享,着力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和知识传播扩散,推进成德绵区域协同创新,构建起以重点区域、创新园区、产业基地、创新平台为支撑的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健全区域创新合作机制,突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政策共用,共建一批区域技术创新联盟、研发中心,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有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强区域开放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参加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开展联合研发、专利交叉许可等国际合作,积极推动与国(境)外友好省(州)、合作院校科技交流,吸引境外投资者来川设立研发机构。

   第三篇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以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为引领,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塑产业发展新优势,再造产业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四川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八章 大力推进工业提质增效

  第一节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与燃机、高效发电和核技术应用、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设备、油气钻采与海洋工程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重点产品,培育优势企业,抢占产业发展竞争制高点,形成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强省。

   专栏④

  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坚持软件应用与硬件设备开发并重,重点在集成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软件与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领域实现突破发展。

  航空航天与燃机产业。立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需要,重点在航空与燃机整机、关键大部件和零部件、电子信息装备、高端材料、机场运营设备与燃机电站主设备及辅机、北斗导航技术应用等领域实现突破发展。

  高效发电和核技术应用。围绕高效清洁发电与智能电网设备、核能装备与核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在提高装备成套水平和集成能力、发展智能电网管理系统及技术、推动核电自主堆型主设备研制和产业化等实现突破发展。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围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传感器等领域,重点在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及成套生产线制造系统,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在线分析装置、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等实现突破发展。

  轨道交通装备。围绕高速动车、重载及快捷货运列车、城市轨道车辆、铁路工程养护机械、信号及控制系统、机车车辆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和发展关键装备。

  节能环保装备。重点在高效节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余能循环利用、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形成成套解决方案与装备保障能力。

  新能源汽车。坚持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积极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生产制造和创新体系,通过加快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新材料。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重点优化发展航空航天、高速轨道交通、海洋石油化工、新能源汽车、三维(3D)打印等领域用各种新材料,加快战略前沿材料的研制和产业化进程。

  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设备。围绕生物药物、现代中药、化学新药、高端医疗设备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和发展新制品。

  油气钻采与海洋工程装备。围绕页岩气、非常规油气开采、海洋油气开采、油气长输管线建设等领域,完成新产品研制和产业化。

   第二节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并举,加快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形成全省重要的产业支撑。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强化工业基础领域创新和配套能力,提升制造业自主配套水平。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自动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制造体系网络化。推动个性化定制与规模化生产相结合,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冶金、建材、化工、轻工、纺织、制药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专栏⑤

  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

  电子信息。夯实集成电路、关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产业基础,突破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芯片封装测试、多维成像、新型平板显示等关键技术,推动集成电路、计算机、新型显示、信息消费终端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推进家电与数字视听等产品规模化、定制化生产,提高电子制造业本地化配套水平。

  装备制造。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设计制造工艺,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的本地配套能力,实现基础制造装备、大型冶金化工成套设备、煤炭采输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等装备的智能化、数字化、成套化生产。

  食品饮料。以提高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为基础,以全流程信息化改造为手段,强化行业标准建设,提升优化加工工艺,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形成大宗生产、特色加工、品牌引领的现代食品饮料生产制造体系,促进白酒饮料、肉制品、粮油制品、茶叶加工、特色果蔬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油气化工。以设备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为手段,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全流程控制水平,发展精深加工,推动天然气化工、石化下游、盐磷硫化工等产业优化发展,着力提高其大型化、一体化和基地化发展水平,实现低耗能、低排放和安全高效生产。

  钒钛钢铁及稀土。加强钒钛、稀土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引导和支持钒钛钢铁及稀土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汽车制造。围绕整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等领域,以调整优化整车产品结构、推进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为重点,突破高效发动机、变速器、整车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提升材料轻量化、智能电子系统集成、节能减排等技术水平,推动清洁能源汽车、节能汽车发展,大力发展关键零部件,提高本地配套能力。

   第三节 推动质量品牌提升

  实施产品强质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和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在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农副产品加工、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领域突破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建设高水平的四川工业标准体系。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完善产品认证和检测体系建设。保护、传承和振兴老字号,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四川产品”向“四川品牌”转变。

   第四节 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

  引导产业向适宜区域集聚发展,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优势产业关联、成链、集群发展,并向特色产业园区集中,突出园区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培育壮大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推动省级开发区扩区升级。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支持重点园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提高单位产出效率。

   第九章 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第一节 大力推进国家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开发为重点,优先建设龙头水库电站,加快建设乌东德、白鹤滩、两河口、双江口等一批大型水电项目,建成全国最大水电开发基地。科学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加大川东北、川中及川西特大型、大型气田勘探开发,建成全国重要天然气生产基地。创新页岩气勘探开发模式,积极推进长宁—威远、富顺—永川、昭通(筠连、叙永、古蔺)等重点区块的勘探开发,建设川南国家级页岩气勘查开发试验区。以筠连、古叙国家规划矿区为重点,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建设矿区资源综合协调开发利用示范区。继续做好核电论证、厂址规划和保护。

   第二节 扩大清洁能源综合利用

  统筹推进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一体化集成互补、梯级利用,以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重点,构建大规模集中利用与小型分散利用并举的新型能源利用体系。加快工业节能升级改造,以锅炉、电动机、内燃机等关键用能设备为重点,积极推进“以电代油、以电代煤”。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进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回收利用。延长天然气产业链,提高民用、交通、发电、工业领域天然气消费比重。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

   第三节 推动清洁能源体制机制创新

  积极推动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创新清洁能源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清洁能源市场体系。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培育购售电主体,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放开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健全勘探开发区块准入、退出和转让机制,推动油气管网业务独立和公平开放,推动油气管网及接收、储备设施投资多元化。

  专栏⑥

  能源产业重点领域

  水电。重点抓好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苏洼龙、叶巴滩、拉哇、巴塘、旭龙,大渡河双江口、猴子岩、长河坝、硬梁包、金川、丹巴、巴拉,雅砻江两河口、楞古、杨房沟、卡拉、孟底沟、牙根二级等“三江”流域大型水电站建设。规划研究老鹰岩水电站。

  新能源。重点建设凉山州风电基地。在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等光照资源充足地区协调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加强甘孜等高原地区地热能勘探利用。规划建设雅砻江、金沙江下游等流域风光水互补示范基地。

  天然气。以川东北、川中、川西为主,加快中石油、中石化四川盆地常规天然气产能项目建设。

  页岩气。鼓励多元化勘探开发,依托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开发先导示范区,发展页岩气上游勘探开发、下游综合利用、配套装备制造及油田服务的全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页岩气生产基地和页岩气装备制造及油田服务基地。

  煤炭。重点推进筠连、古叙国家规划矿区资源综合协调开发,加快推进地面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

  第十章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培育新兴先导型服务业

  大力推进服务产品、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引领性、支撑性和示范性,抢占服务业区域竞争制高点。

   专栏⑦

  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点领域

  电子商务。完善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加强信用服务、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围绕优势产业打造交易和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实施“全企入网”工程,促进电子商务广泛运用。

  现代物流。强化成都的核心地位,大力发展沿江、川北、川东北、攀西和川中物流增长极,夯实物流基础,培育物流市场,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

  现代金融。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构建以成都为核心的西部金融中心,加快推进金融机构中心、交易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金融创新示范区。

  科技服务。以服务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文化融合、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等服务业态。

  养老健康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培育康复医疗、营养保健、健身休闲等新业态。

  服务外包。促进服务外包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协调发展,重点培育软件信息技术、动漫游戏、文化创意、中医药等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建设成都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育升级服务外包产业特色基地。

   第二节 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生活性服务业,扩大服务供给,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重视发展农村服务业、商务会展业、中介咨询和快递服务业。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第三节 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

  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打造,促进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发展布局,提升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G318/317川藏线、大攀西、大巴山、大川南等旅游目的地国际化水平,完善九环线、成乐环线、大熊猫生态文化、蜀道三国文化、川江水上旅游、攀西康养旅游、“长征丰碑”红色旅游、光雾山—诺水河巴山蜀水等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四川藏区、彝区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川滇藏、川甘青、川陕甘、川渝黔等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实施乡村旅游扶贫、智慧旅游、旅游厕所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快旅游交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第四节 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服务业核心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中心城区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形成服务业主导经济。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落实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服务业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

   第十一章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第一节 稳定粮食生产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守耕地红线。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核心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粮经复合基地建设,打造万亩亿元示范区。实施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工程,建成制种基地27万亩。加强地方粮油储备,提升粮食加工、流通能力,保障区域粮食市场稳定。

   第二节 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加快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支持高原农业发展,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特色水果、蔬菜、茶叶、木本油料、食用菌、中药材、烟叶、蚕桑、木竹、花卉等集中发展区,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养殖,积极发展禽、兔、蜂等特色产业,建设四大林业产业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延展农业功能,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

   第三节 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开展田土型调整、增厚土层、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整治田间生产便道和农村机耕道,集中连片建成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三化”联动的高标准示范区。加强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第四节 健全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种养业良种培育、选育和引育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建设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加强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主要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服务全程社会化。

   专栏⑧

  现代农业重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力实施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力建设工程和科技支撑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1934万亩。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高产高效创建、生产组织创新、科技示范、农机化推进、机电提灌建设、重大病虫害防控、水利建设、气象保障、粮食收储及流通体系等,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0亿斤以上。

  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工程。新建、改造提升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1000万亩,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

  牛羊富民工程。实施能繁母牛扩群增量,发展肉牛、肉羊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牛、羊适度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0%、55%。

  水产保增工程。开展老旧池塘改造、“粮经复合模式”稻田养鱼改造、苗种补贴及技术培训等,每年新增水产品10万吨。

  现代林业基地建设工程。发展木竹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林、特色干果林、林下种养和种苗花卉等现代林业,建设林业产业基地900万亩。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与评估、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及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等。

   第四篇 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智慧发展、以人为本的方针,加强以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为重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章 全面畅通进出川交通大通道

  第一节 加快铁路大通道建设

  加快完善以成都铁路枢纽为中心,连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融入“一带一路”国际运输大通道的铁路运输干线网络。合理布局铁路路网,推进成兰铁路、西成客专、成贵客专、川藏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等建设,加快成都至格尔木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构建向北成都经达州、经西安至京津冀,向西成都经西宁、经兰州至中西亚、经格尔木至西亚和经拉萨至南亚,向南成都经宜宾、经攀枝花至东南亚、经贵阳至珠三角,向东成都经重庆至长三角等10条铁路大通道。

   专栏⑨

  铁路航空水运项目示意图

  第二节 推进高速公路通道建设

  以构建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省际间互联互通等为重点,加快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新增7条高速公路通道,跨区域通达条件和运输能力显著提升。加快建设绵阳至九寨沟高速公路,建成巴中至桃园高速公路,向北经陕西、甘肃对接欧亚大陆桥。建成宜宾至习水、彝良高速公路和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开辟西南大通道。加快建设泸州至荣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经资阳至潼南等高速公路,建成成都经安岳至重庆、巴中经广安至重庆等高速公路,扩大向东交通通道。加快建设马尔康至久治等高速公路,建成汶川至马尔康、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向西连接通往中亚和巴基斯坦的经济走廊。

   专栏⑩

  高速公路项目示意图

  第三节 拓展国际国内航线

  全力推进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优化成都双流机场,巩固航空第四城地位。扩展国际航线网络,增加至北美、欧洲、澳洲航线,加强现有航线对中亚、西亚、东南亚等地区辐射,拓展洲际10小时航程圈和亚洲5小时航程圈。完善省际航线网络和国内大中城市干线网络,形成干支结合、与通用机场相衔接的航空运输体系。

   第四节 提升长江等内河航运能力

  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通行能力,完善内河航道体系和现代化港口体系。重点推进长江川境段航道等级提升,改善提升岷江、渠江、嘉陵江等航道条件,加快金沙江、沱江、涪江等支线航道建设,实施长江宜宾至重庆段航道三级升二级等工程,加快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强化泸州港、宜宾港的枢纽地位,拓展乐山港、广元港、南充港、广安港等重点港口功能,推进达州港、凉山港、攀枝花港、眉山港、遂宁港、自贡港建设。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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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铁路。建成成都至兰州、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西安至成都铁路西安至江油段、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成昆铁路成峨段及米攀段扩能改造、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等铁路。加快建设蓉昆高铁成都经天府国际机场至自贡段、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新都桥)段、渝昆、成都至西宁、川南城际、绵遂内城际、广元至巴中铁路扩能改造、汉巴南快速铁路等铁路。推进蓉京高铁成都经南充至达州段、包头至海口高铁西安经达州至重庆段、成都至格尔木铁路、川藏铁路康定(新都桥)至林芝段前期工作,规划研究西昌至宜宾、攀枝花至大理(丽江)、雅安至乐山铁路。

  高速公路。建成汶川至马尔康、雅安至康定、成都经济区环线、巴中至桃园、宜宾经古蔺至习水、攀枝花至大理、宜宾至彝良、成都经安岳至重庆、巴中经广安至重庆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绵阳至九寨沟(川甘界)、泸州至荣昌、马尔康至青海久治、天府国际机场高速、仁寿至攀枝花、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康定过境段、西昌至昭通、乐山至汉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经资阳至潼南、绵阳经巴中至万源等高速公路,实施成南、成乐、成雅、成彭、泸黄高速扩容改造。

  机场。加快建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以及乐山、巴中、甘孜、阆中机场,迁建宜宾、泸州、达州机场,改扩建南充、九寨黄龙、广元机场,规划研究广安机场建设和绵阳机场迁建。加快建设自贡凤鸣、绵阳北川等二类及以上通用机场,迁建遂宁通用机场。

  航道。完成长江宜宾至重庆段、水富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和嘉陵江航运配套、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运资源开发等工程。加快建设岷江航电枢纽及乐山至宜宾段航道整治、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及达州至广安段航运配套等。

  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建设成都地铁6、8、9、11、18号线等。推进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第十三章 整合优化省域网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

  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国省干线公路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客货运枢纽为集散中心,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川南城际铁路、绵遂内铁路、德阳至都江堰高速公路、仁寿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等城际快速通道,稳步推进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和复线建设。以一、二级公路为主体,深入推进普通国省道提档升级,着力构建高等级干线公路网。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进一步扩大路网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实现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快建设部分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构建以民航运输为主、通用航空为补充的航空服务网络。

   第二节 推进能源网络建设

  以建设跨区域电力输送网络、省内骨干电网、输气管网等为重点,推动能源输送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川渝电网第三通道、第四回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成省际间电力电量交换枢纽,有效促进四川水电省外消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省内500千伏、220千伏骨干网架,完善110千伏及以下城乡输配电网络。加快推进城镇配网建设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促进以分布式能源为主的能源互联网建设。构建北接西气东输管道、东接川气东送管道、南接中缅输气管道的省内骨干输气管网,加快楚雄—攀枝花等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延伸和完善支线网络,形成“三横三纵三环”输气管网体系。完善成品油管道和煤炭输送通道,提高油品和煤炭输送能力。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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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项目示意图

  第三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工程,统筹考虑用水需求,合理调配各流域和区域用水,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构建以“五横六纵”调水补水网络为骨架、大中小微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玉溪河、向家坝、长征渠和引大济岷等西水东调工程,以及升钟水库灌区、亭子口灌区、罐子坝水库灌区等北水南补工程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建设,建成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等项目,新建向家坝灌区一期、李家岩水库、土溪口水库等项目。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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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设重点项目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成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向家坝灌区一期、李家岩水库、土溪口水库、固军水库、蓬船灌区、大桥水库灌区二期、龙塘水库及灌区、亭子口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穆家沟、两河口、联合、石峡子、土地滩、回龙寺、猫儿沟、黄石盘、红鱼洞、九龙等中型水库工程。有序推进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江家口水库、青峪口水库、米市水库、罐子坝水库灌区等工程前期论证工作。规划研究毗河供水二期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完成都江堰、玉溪河等11个大型灌区渠系配套,加快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建设。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启动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防洪减灾工程。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治理,基本完成“六江一干”(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第十四章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增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客货运枢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促进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转换,积极推动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提高一体化运输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省的物流网络,完善城乡货运配送体系,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计划,提高物流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客运线网的跨省市融合,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和质量。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计划,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运输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城市轨道等公共交通,完善成都地铁网络,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提高交通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节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和建设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以清洁能源快速发展强力支撑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有效推动供给侧改革,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比重。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全社会能源生产效率。推进能源区域合作,增强能源互补互济能力。

   第三节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加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充分发挥已成水利工程效益,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等农村水利项目,继续推进高标准节水示范,显著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供水条件。继续推进穆家沟、两河口等中型水库水源工程,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增强区域供水保障能力。

   第五篇 促进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把握信息技术革命的历史机遇,推进互联网广泛深度应用,促进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催生经济发展新形态、新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更富活力、社会管理更加高效。

   第十五章 构建泛在普惠的互联网络

  第一节 建设广覆盖深渗透的信息网络体系

  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构建“光网四川”。依托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统筹优化宽带信息网络布局,完善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全面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构建“高清四川”,加强家庭智慧视听节点建设。建设“无线四川”,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扩大高速无线局域网覆盖范围。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支持成都建设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扩大“宽带乡村”、“视听乡村”试点范围,支持农村地区宽带建设,着力缩小偏远山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等“数字鸿沟”。

   第二节 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

  加强在信息感知、智能传感、智能仪器等领域的创新与研发,突破一批物联网发展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广泛深度应用,规范行业标准,扎实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成都、绵阳等物联网产业园。

   第三节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公众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维护重要数据资源和个人数据隐私安全。完善全方位互联网安全监测管控体系,建设信息安全预警平台,健全网络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提升信息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手机和网络实名制。高效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提高网络治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六章 推动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

  第一节 促进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

  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金融、交通、医疗、旅游、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数据集聚,建立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的资源挖掘、整合处理和开发应用。建立完善全省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分类分级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促进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第二节 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挖掘等领域大数据技术研究,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挖掘、展现、应用等环节,加快大数据软硬件产品开发,建立和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

  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深化大数据的创新应用,积极探索新的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建设西部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北斗导航服务产业基地等。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实施云计算示范应用工程,搭建四川云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转移,推动云计算创新发展。

   第十七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

  第一节 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制造,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大力推动智能制造,促进制造服务化转型,在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和典型应用。推动互联网与服务领域广泛融合,创新发展电子商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培育智慧旅游、智能交通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优质服务。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领域信息资源,推动“互联网+”农业,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

   第二节 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

  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智慧社区等社会领域的创新运用,实现精准服务、优质服务。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推动边远地区开展远程教学试点。建设覆盖全省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试点示范,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医疗资源预约等服务。整合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四川云”平台。

   第三节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大力完善电子政务,推动电子政务平台的跨部门、跨区域的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提高政务系统运行效率。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全省政务系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信息资源的集约化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第六篇 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重点经济区加快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培育支撑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增长点,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八章 培育区域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加快天府新区建设

  强化天府新区在自主创新、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对外开放等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宜业宜商宜居的国家级国际化现代新区。围绕天府新区“一城六区”功能布局,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重点推进机器人、特种车、环保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发展,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推动跨国公司西部基地、电商运营中心等落户新区。支持天府新区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发展,加快成都科学城建设,打造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地。加快建设天府新站交通枢纽,畅通对外交通联系,加快提升“三纵一横”骨干路网,积极构建内部快速交通体系。

  第二节 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

  加快钒钛、稀土、石墨等特色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研发制造中心。围绕国防军工、海洋工程、新能源等重大领域和产业转型消费升级新需求,突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精深加工和终端应用产品,推动攀枝花钒钛铬钴、凉山钒钛稀土、石棉汉源碲铋等产业基地建设,建立勘采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石墨烯产业体系,提升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完善资源开发管理机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区域合作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节 打造国际空港经济区

  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同步推进国际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加快发展临空经济,积极培育临空制造业、航空服务业、科技研发和高端示范农业等,打造我省新兴增长极。合理布局建设空港经济区,加快建设航空都市,推动成都和资阳“两城”协同、空港经济区和天府新区“两区”互动、天府国际机场和双流国际机场“两场”联同。以天府国际机场为核心,北向连接青白江铁路集装箱枢纽站,南向通达宜宾、泸州港,西向整合双流机场,构建辐射全省、带动西部的空铁公水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培育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优势。

   第十九章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领先发展

  发挥成都平原经济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重要引擎作用,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和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成都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同城化,建成区域协同发展的样板区。积极推进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驱动集中发展区建设,加快培育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产业。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成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示范区和全面小康先行区。加强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积极争取扩大72小时签证免签城市范围,建成西部内陆开放门户。

   第二节 加快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完善沿江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和通道经济,加快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打造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的新兴增长极。加快全域互通的高铁路网建设,全面实施长江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岸线使用效率,打造长江上游区域航运中心和川滇黔渝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页岩气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建设“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和川滇黔渝结合部物流商贸中心。积极发展川南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推动中心城市分工协作,加快建设多中心城市群。加强与滇黔渝等毗邻地区合作,建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三节 培育壮大川东北经济区

  依托天然气、农产品等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加快北向和东向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完善区域内部交通网络,构建四川联动中西部发展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以城市防洪排涝为重点,加强渠江、嘉陵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推动天然气资源就地加工转化,延长油气化工产业链,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创新开发利用示范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加快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粮油、畜禽、茶叶、水果、丝麻、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推进秦巴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推进嘉陵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打造攀西特色经济区

  加快建设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积极发展以战略资源开发为特色的区域经济。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水能开发基地,培育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特色立体农业,重点发展早春蔬菜、优质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特色干果、名贵药材等农产品深加工,建设四川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积极融入大香格里拉旅游圈和丝绸之路旅游圈,加快发展阳光生态旅游业,建设全国知名的阳光康养旅游度假胜地。畅通沿金沙江通道和南向国际大通道,打造川滇黔结合部重要的交通枢纽。

  第五节 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区

  坚持走依托生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交通攻坚,推动川甘青、川滇藏结合部互联互通,着力解决畅乡通村交通问题。大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加强就业扶持力度,扩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等适宜产业,有序开发水电、矿产等资源,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加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有效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重点打造一批藏羌特色村落,引导农牧民适度集中居住。

   第六节 健全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区域协同和联动机制,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统筹制定实施经济区、城市群等规划,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生产力布局。支持建立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联网工程建设,促进对接共享。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企业跨区域重组联合,支持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共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统一的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间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建立和完善省内对口支援合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章 夯实县域经济基础

  第一节 建设县域经济强县

  按照县域主体功能定位,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特色鲜明的经济强县,力争全省一半以上县经济总量超过200亿元,50个左右县经济总量超过300亿元。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工业强县,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促进配套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旅游经济强县,加强县域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深化县域改革

  优化提升“两扩两强”改革,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向扩权试点县(市)进一步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增强扩权试点县(市)承接管理权限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撤县设区、设市。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下放部分县级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第七篇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走符合四川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二十一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一节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积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优化“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空间布局。抓住国家建设成渝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机遇,以铁路、高速公路等陆路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重点建设成渝城镇发展轴、成绵乐城镇发展带、达南内宜城镇发展带和沿长江城镇发展带。推动成都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百万人口城市,扩大中小城市、重点小城镇数量和规模,发挥对沿线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镇布局,积极推进成都、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建设,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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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空间格局图

  第二节 加强城市产业支撑

  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动力。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向服务经济和新兴产业转型发展,强化服务功能和创新功能,形成区域现代产业集聚区。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挥小城镇联结城市、带动乡村的作用,深化“百镇建设行动”,提升小城镇承载产业和吸纳人口的能力。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支持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推进“创新、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老旧城区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功能区转型,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空间利用效率。加强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城市绿地等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防治城市内涝,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重点,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加大城镇危旧房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住宅综合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第四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自主选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其他城镇的落户限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扶持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进城创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失业登记,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快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第二十二章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新农村。科学布局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建设,建成美丽新村3万个。全面实施旧村改造行动,推进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工程建设。落实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房居住安全。改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加快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依托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加强名镇、名村等保护修缮,打造一批文化价值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浓郁的传统村庄院落。

   第二节 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加强农村路、水、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条件。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提高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天然气等农村能源工程。全面实施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进“1+6”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提升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服务功能。

   第二十三章 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五个统筹”,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实施统筹城乡全域规划,合理安排县(市)域内生态建设、农田保护、产业发展、重大设施和城乡建设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城市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为重点,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城乡新型基层治理机制。

   第二节 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总结推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深化户籍、农村产权、社会保障、用地、农村金融“五项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制度附带的福利差异,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后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房屋等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等配套政策,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第八篇 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第二十四章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第一节 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

  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加快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重点开发区域要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生活空间,拓展生态空间。农产品主产区要继续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控开发活动,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实行分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安排政府投资,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横向补偿机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国土空间监测系统,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十五章 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构建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4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雅砻江、涪江、渠江8大流域生态保护,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全面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森林系统等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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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空间格局示意图

  第二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加强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和建设,重点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与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大熊猫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濒危物种救护,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探索建立以大熊猫等珍稀物种、特殊生态类型为主体的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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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对2.57亿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常年有效管护,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

  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10万亩。森林经营培育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完成森林抚育1000万亩、低产低效人工商品林改造800万亩;实施宜林荒山荒地植树造林,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200万亩。

  森林生态系统保育能力建设。实施森林防火三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资源监测等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森林保育的能力。实施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营造多功能防护林100万亩。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3000万亩,开展休牧、划区轮牧围栏、草原补播、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建设和鼠虫害治理,治理严重退化草地。

  沙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采取设置围栏和沙障、栽植灌木、播种牧草、人工施肥和后期管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控制沙化土地扩展,完成治理和成果巩固面积40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353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布设工程措施,实施300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以坡改梯为主,配套坡面水系工程的措施,实施55个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综合采取固土保水、太阳能提灌、微水滴灌和林草结合等生态修复新技术,以发展特色经济林等为主,开展干旱河谷地区和半干旱地区工程造林试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试点30万亩。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遏制湿地退化萎缩趋势,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恢复退化湿地3400公顷,在甘孜州、阿坝州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新建10处湿地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河流、干旱及干热河谷和矿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野外保护、人工培育和放归试验。

   第二十六章 加强环境保护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协同减排,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颗粒物污染,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燃煤锅炉治理,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加大城市烟尘、建筑扬尘等防治力度,逐步降低灰霾污染。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车用汽柴油提标、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流域共治,不断提高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工业园区以及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持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严格控制总磷排放量,保护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区域和良好湖库生态环境。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力度,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及污泥处置,推广再生水利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越溪河等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风险评估和质量等级划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实施无害化处置。

   第四节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实施“智慧环保”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水平。健全突发性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与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风险防控,降低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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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实施重点湖库和良好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以及重点流域COD、氨氮、总磷减排工程。实施地下水超采控制工程。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治理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等,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黄标车淘汰、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烟粉尘整治、颗粒物(PM10和PM2.5)污染治理工程。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泥安全处置、重金属减排工程,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耕地土壤区域保护等工程。实施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辐射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电磁、电离监测应急装备及废物库,实施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和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工程。

  宁静示范工程。强化重点行业和区域噪音污染管控,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声环境。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生物防控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与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预警监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调查与防控体系,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

   第二十七章 推进节能降耗和碳减排

  第一节 推进资源节约降耗

  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强化节能评估审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居民生活节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特别是中低品位、共伴生等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第二节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和服务方式,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积极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工农复合的循环型农业,大力发展竹浆纸一体化等林业循环型产业,加快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航天航空部件等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示范,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降碳,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全面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有效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逐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水平,促进全省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等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探索建立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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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降耗重大工程

  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实施绿色建筑推广工程,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建设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绵阳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广安、达州经开区等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建设成都、绵阳、南充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及广元等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展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实施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建设川南硫煤矿绿色矿山及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开展农作物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开展低碳城市、低碳产业园区、低碳小城镇、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建设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建设能耗和碳排放在线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系统。

   第二十八章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一节 增强灾害预警能力

  建立自然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质、洪涝等灾害隐患排查,完善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加强防灾减灾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水文气象观测技术支撑系统,增强水文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普查,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形成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开展综合地球物理观测,建立诱发地震监测台网,完善地震监测系统。

   第二节 加强重大灾害防治

  加强地质、气象、旱洪、地震等灾害防治,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合理搬迁避让。加强防汛抗旱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展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加大主要江河及中小河流堤防工程建设及山洪灾害治理力度,有效应对旱洪灾害。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建设。

   第三节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综合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夯实基层救援力量,有序发展社会救援力量。完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测绘保障,提升应急准备、响应、处置和紧急救援等综合协调和联动指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求。加强现场急救和医疗救助能力建设,提高灾后疫病防控能力。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第二十九章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第一节 实施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合理确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林地用途管制,建立完善天然林、草原、湿地保护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为生态红线管控区,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

   第二节 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排污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健全土地、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实行耕地休养制度试点。加快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建立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第三节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环境保护机制和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大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

   第九篇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化经济领域体制改革,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不断创新内陆开放模式,推进多层次区域合作,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第三十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第二节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形式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等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第三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统筹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的关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积极扩大有效供给,重点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积极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围绕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促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催生新投资新供给,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

   第四节 健全完善要素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交易平台。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影响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准入和同工同酬的就业制度。推进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非禁即入”。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第五节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分类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产权结构改革,有序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加强民间借贷监管,支持小额信贷、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信托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开展地震、洪灾等巨灾保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推动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新型金融业态聚集和发展。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协调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

   第六节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推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的规模和比例,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构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保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稳定的地方支柱税源。

   第三十一章 深化多层次的国际国内合作

  第一节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

  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构建国际交通物流大通道,提升“蓉欧快铁”国际运输能力,加快融入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用好中俄“两河流域”地方合作平台。深入实施“251行动计划”,在能源资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工程建设等领域广泛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围绕丝路文化、巴蜀文化等密切人文交流合作,促进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与沿线国家深度融合。加强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金融合作。

   第二节 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

  加强与沿江省市协同协作,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实现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同发展带。以贯通长江干、支线航道水运为重点,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等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共建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与沿江省份产业联动,培育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形成集聚度高、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走廊。以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为重点,共抓大保护,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长江水资源,共同加强长江沿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三节 推进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合作

  积极融入欧洲经济圈和亚太经济圈,推进高端化合作。在新能源、节能环保、智能交通等高技术领域,深化中欧区域合作。全方位开展与北美地区经贸投资合作。进一步拓展与日韩和澳洲在电子信息、农业等领域合作,加强与东盟、南亚的国际产能合作,全面推动与台港澳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合作。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等为重点,拓展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的合作。

   第四节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深化成渝城市群联合协作,共同推动交通、信息、市场一体化,加强公共服务互助、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联动、产业发展合作,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共建引领西部开发开放的国家级城市群。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地区交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力度。拓展与新疆、宁夏、甘肃等新欧亚大陆桥沿线省区的合作,共同打造面向中亚、西亚的战略通道和商贸物流枢纽。加大与广西、云南的产业合作和基础设施共建,打通连接东盟、南亚的战略通道。

  第五节 加快合作开放载体建设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口岸建设,积极创设中国(成都)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培育打造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制度创新试验区。规划建设中韩、中德、中法等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合作平台。提升西博会、科博会等重要展会的影响力,搭建投资促进、贸易合作和对外交往的重要平台。巩固成都作为中国内地领馆第三城的地位,着力构建我省友好城市的全球网络。

   第三十二章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第一节 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巩固传统市场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创新外贸发展方式,开展“万企出国门”活动,促进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加强外贸产品、产区品牌建设,扩大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出口。优化进口结构,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战略资源型产品进口。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大通关协作,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第二节 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注重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以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等为主攻方向,突出高端产业项目引进,鼓励在川设立制造基地、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深入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营造规范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专题投资促进活动,注重产业招商、供应链和核心价值链招商,持续开展“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积极有效利用国外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国际商业贷款。

  第三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便利化的服务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合作。启动实施国际产能合作“111”工程,推进四川制造、四川服务“一体化”走出去。继续扩大油气、电力、化工、建材等领域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和商品出口。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跨境合作园区开发和参与互联互通合作。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便利化,增强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服务能力。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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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合作重大工程

  “251”行动计划。加强与俄罗斯、新加坡等20个国家合作,推动50个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重大项目实施,选择100家优势企业向外开拓发展,打造具有较强跨境产业链整合能力的本土跨国公司,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国际产能合作“111”工程。以周边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为主攻方向,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实施和促进100个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培育和打造10个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带动出口100亿美元。

  开放合作载体。推进中韩创新创业园、中德产业创新合作平台、川法合作园、新川创新科技园、天府新区“一带一路”合作园区、东盟国际产业园、中古生物产业园等建设。

  重大展会。提升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四川农业博览会、中国西部海外高新科技人才洽谈会、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暨进出口商品展、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中国(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等影响力。

   第十篇 大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

  以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为主战场,统筹推进“四大片区”内外扶贫攻坚,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扶贫专项方案,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三十三章 实施精准扶贫

  第一节 加强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

  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实现稳定脱贫。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鼓励贫困地区对外探索开展产业园区合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劳务培训,引导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合作,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第二节 合理实施移民搬迁和灾后重建帮扶

  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贫困对象,科学合理实施移民搬迁安置,统筹规划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培育和扶持搬迁贫困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拓宽移民安置群众致富增收渠道。积极开展科学重建和政策帮扶,有效解决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贫困人口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帮助灾区贫困人口脱贫。

  全面完成芦山、康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任务,巩固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成果,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畅通生命通道,支撑灾区长远发展,确保灾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第三节 强化社会保障政策性扶持

  加强政策性扶贫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编制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把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自愿集中供养,将贫困地区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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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大力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甘孜、凉山交通大会战,开展“五小水利”工程、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和通信网络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等突出问题。

  新村扶贫工程。推进扶贫新村建设,加强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社会治理。实施扶贫新村建设11501个,完成5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农村廉租房16.65万户。

  产业扶贫工程。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形成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产业体系,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发展收益。发挥旅游业、光伏产业等对增收脱贫的带动作用。

  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合理布局安置点,因地制宜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完成116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确保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生态扶贫工程。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促进地震灾区重建与生态扶贫结合,帮助灾区贫困群众加快脱贫奔康。

  教育扶贫工程。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率先从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健全资助困难学生体系,实现困难学生帮扶全覆盖。继续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连片特困地区中职招生10万人左右。

  医疗卫生扶贫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新农合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社保兜底扶贫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扶贫水平。

  金融扶贫工程。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加强针对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小额信贷支持。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

  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场所建设,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工程,实施广电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

   第三十四章 推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 加快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筑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继续实施民族地区交通大会战,实现民族地区州府所在地都有高速公路连接,州到县有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地域风情等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带动富民增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藏区千人支教十年计划等教育扶持项目,积极推行双语教育。推进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扶持康巴卫视和州县广播电视能力建设,提升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播出水平。切实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继续对大骨节病患者实施救助,开展藏区包虫病、地氟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加强大小凉山禁毒防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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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地区发展重点工程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校舍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民族地区中职招生5万人左右。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以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配套为重点,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州、县、乡镇、村四级卫生体系。

  民族语言文字传播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康巴卫视高清化改造、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州县广播电视台译制制作播出能力提升,加快四川民族文字出版基地等建设。

  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统筹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就业社保促进、教育发展振兴、医疗卫生提升、文化发展繁荣、藏区新居建设六项民生工程,整体提升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以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湿地恢复为重点,对森林、草原、湿地主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恢复建设。完成人工造林3万公顷、封山育林22万公顷;完成退化草地治理73万公顷、鼠虫害治理400万公顷;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7.07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3.25万公顷,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33万公顷。

  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强化彝家新寨建设、乡村道路畅通、水利建设、教育扶贫提升、职业技术培训、特色产业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构建、产业发展服务、卫生健康改善和现代文明普及,全面改变大小凉山地区贫困落后面貌。

   第二节 积极承接对口支援

  主动承接广东省、浙江省对口支援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协助支援省(市)科学编制实施对口支援藏区规划,协调支援省(市)将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向基层倾斜、向农牧民和贫困人口倾斜,深入实施扶持教育发展、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就业创业等重点任务。继续实施省内“7+20”对口支援,突出民生援藏、产业援藏和智力援藏。促进藏区与支援省(市)及内地交往交流交融。

   第三节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抓住国家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机遇,研究制定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用好用活国家给予老区的财政、金融、土地等特殊支持政策。加快老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充分挖掘老区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优势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老区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拓展老区振兴发展新空间。

  第三十五章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第一节 完善扶贫开发保障机制

  建立“省负总责、市县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实施“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力度,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强化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基本要求。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

   第二节 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

  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和巩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必扶智,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理财收益扶贫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创新社会帮扶机制,拓宽扶贫参与方式,搭建“四川爱心扶贫网”等扶贫信息平台,实施“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开发建设。

  第十一篇 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四川文化强省建设。

   第三十六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省共识,构筑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二节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巴蜀人文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加大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开展“扫黄打非”。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净化网络环境。

   第三十七章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

  第一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程,建设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打造公共文化“5+3”发展格局,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深入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促进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实施全民文化艺术普及计划,开展“书香四川”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能力建设,提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第二节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加强对川剧等地方戏曲曲艺、巴蜀书画艺术、本土影视作品等特色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扶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提升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影响力。保护重大文物、古村落和民居。推进文博事业发展。促进档案文献保护利用,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古籍整理出版。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积极探索文化发展规律,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建立健全现代文化治理体系。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创新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制度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践“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第三十八章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第一节 培育文化产业竞争新优势

  依托和挖掘四川特色文化资源,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

  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生态等深度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壮大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推进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线上平台、新型文化业态孵化器和数字音乐开放平台建设。建设“智慧广电”,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发展,推进新媒体传播平台、数字出版发布投送平台建设。

   第二节 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进一步提升西部区域文化市场中心地位。

   第三节 增强巴蜀文化影响力

  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加强文化“新品、优品、精品”创作生产引导,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实施巴蜀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新型智库。完善四川原创优秀作品生产创作体系,增强四川文化软实力。构建巴蜀文化传播体系,丰富传播内容,拓展传播业态,加强传播载体建设。依托重要文化节会,增强国际传播能力,促进版权输出,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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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发展重点工程

  文化精品创作(创建)工程。实施征集新创、整理改编、买断移植“三个一批”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川剧振兴和地方戏曲曲艺保护传承扶持工程、巴蜀书画艺术传承创新工程、“美丽四川”广播影视精品创作工程等。

  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四川大剧院、四川剧场、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四川省档案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等工程。建设档案馆库和数字档案馆(室)。

  文化产业提升工程。实施大熊猫、茶文化、酒文化、川盐文化、彩灯文化、川菜文化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促进文化创意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旅游业和体育产业等领域融合发展,加快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等建设。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

  文化市场建设工程。建设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推介平台、下一代广播电视大容量高速骨干网,扶持特色艺术品、旅游演出和基层演出等市场。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蜀道”和“茶马古道”沿线重要文物保护工程、川渝石窟保护工程等,加强格萨尔文化保护,开展蜀锦、蜀绣、唐卡、火把节、羌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

  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培育具有引领作用的国家级重点对外文化贸易项目和企业,提高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四川艺术节、四川电视节、中国成都国际青年音乐周、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等国际性文化节会影响力。

   第十二篇 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川人民,使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第三十九章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第一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扩大就业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9+3”学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落实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二节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积极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

   第三节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依法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联动调处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第四十章 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大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支出,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第二节 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第四十一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第二节 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

   第三节 积极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

  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福利服务网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用人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

   第四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进一步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和基层慈善服务网络。加强慈善行为监管,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建立覆盖全省的慈善信息服务平台。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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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

  就业促进工程。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30个省级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推进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场所、市(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县级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完成300万新市民培训。

  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立部、省、市、县四级失业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省、市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县、乡(镇)、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建立社会化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信息体系。

  社会保险覆盖工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社会保障卡工程,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6500万人以上,终端服务基本覆盖全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社会福利工程。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建设四川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章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和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二节 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支持省内外高校与地方合作办学。推动高校建立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强化科研规范管理。

   第三节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企业参与制度,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发展特色鲜明的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推进新型学徒制试点,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

   第四节 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实施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推进第三方教育评估,加强教育社会监督。构建灵活开放、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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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事业重点工程

  基础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提升保教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化解县镇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合理布局普通高中校点,加强人口不少于5万人或初中在校生不少于2000人的县普通高中建设,探索建设综合高中。

  中职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职学校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和示范特色专业建设。全省中职学校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高校“双一流”建设工程、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计划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计划,强化专业内涵建设。

  乡村教师队伍支持计划。大力实施省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和国家“特岗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好“四大片区”贫困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教育信息化工程。持续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三通建设”,继续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两大平台”。

   第四十三章 推进健康四川建设

  第一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新农合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第二节 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2岁。

   第三节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发挥四川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优势,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城乡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救治能力。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支持发展特色养生医疗旅游。积极开展中医药国际贸易合作,培育中医药国际品牌。保护和合理应用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

   第四节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营造体育健身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大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培育发展优势体育产业,推广特色体育项目,促进体育消费。

   第四十四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一节 完善人口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服务,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失独等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二节 积极应对老龄化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育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大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第三节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扩大妇女儿童福利范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孤儿成长。推动青少年事业创新发展,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帮扶“五失”青少年,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第四节 发展残疾人事业

  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保障水平。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

   专栏

  25

  人口、卫生、养老服务、体育等重点工程

  人口。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健康妇幼项目。

  卫生。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卡服务体系、医养融合项目、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区域性中医医疗服务中心等。

  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程。

  体育。实施四川“足球、排球、篮球”振兴发展计划,实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第十三篇 推进依法治省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法治四川建设。

   第四十五章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

   第二节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机制,着力构建满足法律需求、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第四十六章 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第一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全面推动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推进党政主导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第三节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心理干预机制,开展心理咨询、疏导、调节等服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和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

   第四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落实食品药品全程追溯管理制度,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强制性标准约束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强化交通、消防、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重点公共区域监控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四川。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节 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健全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搭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地区和行业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抓好重点行业与地区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发展非金融类信用服务产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第四十七章 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贯彻《国防动员法》,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在国防建设中合理兼顾民用需要,提高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综合效益。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和装备、交通战备和信息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完善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平战结合的制度体系,促进军地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国防动员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四篇 实施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十八章 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第一节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弥补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第二节 形成政策合力

  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任务,坚持政策制定服从规划导向、短期政策服务规划实施的原则,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加强人口、土地、环境、产业、财税、投资、金融等政策的统筹协调。强化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形成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强化公共财力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扩大对公共领域的财政支出。

   第三节 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积极对接国家规划和重点投向,谋划储备和加快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每年筛选确定一批支撑作用强、转型升级示范作用明显的储备项目,形成“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完善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体系,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金安排,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政策体系。

   第四十九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健全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编制实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文化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等领域重点专项规划,以及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明确各领域、各区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各地政府要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各类规划衔接配合,确保总体要求指向一致、空间配置相互协调、时序安排科学有序。

   第二节 完善目标考核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部门、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

   第三节 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本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地方、部门要严格遵守。省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安排年度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进一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实施中期和末期,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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