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地税第二批共享业务开通

16.11.2016  15:02

  自2016年10月28日,四川省国地共享业务正式开通以来,整体运转良好,国地主管税务机关对照关系调整趋于稳定。2016年11月15日,第二批共享业务功能顺利开通,本次开通业务为变更税务登记和申报提取国税申报信息。今后,纳税人在国地税任意一方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可实现信息同步,无需再向另一方申请;同时,纳税人在国税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后,地税可直接提取相关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