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文执行最新医保药品目录

10.10.2017  13:48
  10月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1月1日起,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自9月1日起,将人社部谈判确定的利拉鲁泰等36种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

  将新增三百多个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四川省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对于减轻广大参保患者特别是一些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发挥重要作用。

  10月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1月1日起,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自9月1日起,将人社部谈判确定的利拉鲁泰等36种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

  将新增三百多个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四川省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对于减轻广大参保患者特别是一些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