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2017年秋季部分教材价格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17〕888号)

24.07.2017  18:33
有关出版单位:
  你们《关于核定2017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报告》收悉。
  根据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6〕107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1号),经审核,核定2017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于后,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