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06.01.2017  15:33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办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一并反馈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过时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勇,联系电话:028-866311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