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05.05.2016  16:20

川新广印〔2016〕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印刷复制

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印刷复制业转型升级,引导全省印刷复制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印刷复制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建立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我省印刷复制产业跨越式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各市(州)局要结合印刷复制企业年度核验工作,按照《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出函〔2012〕101号)的要求,对今年拟申报基地、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翔实,申报材料规范全面。各地要在初审后,汇总本地区所有申报企业的材料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拟申报推荐的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基地申请表》、《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申请表》和企业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统一报送省局印刷复制管理处(《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基地申请表》、《四川省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申请表》可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

    联  系  人:邱昌荣

  联系电话:028-8669704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