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24.12.2014  18:47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

印发《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肾病医院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7日

  

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不低于60张;血液透析单元20个以上,腹膜透析单元1个。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肾病内科、血液透析室、腹膜透析室、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病案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床,护士0.4名/床,透析机和护士比1/2.5台。

2.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腹膜透析室和血液净化室(中心)工作人员均必须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血液净化室(中心)人员的要求。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2.血液净化用房必须是框架结构,透析大厅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血液净化(中心)室等房屋布局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

4.腹膜透析室的功能分区必须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腹膜透析室(中心)的功能分区及设施的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名            称

最低数量

血液透析机

15

血液透析滤过机

5

水处理机

1

彩超机

1

DR机

1

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电解质仪,免疫分析仪

1

抢救床

2

显微镜、离心机

1

手术室

2

给氧装置、麻醉呼吸机

1

吸痰机

5

电除颤仪

1

电冰箱(冷藏柜)

1

恒温箱

1

洗衣机

1

心电监护仪

2

应急发电机组(20KW以上)

1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1

救护车

1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1

医院电子化办公及网络系统

1

床旁血液净化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