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布了2013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经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政法委组织的省级专家组评审,我校成功入选首批“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是我校继成功入选“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后,在不同类别“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中取得的又一突破。
据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为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和《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川教[2013]89号),结合我省实际,由省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实施的“省级卓越计划”。该计划将于“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现有举办法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遴选12个专业点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面向基层和民族地区政法机关,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的上、留得住”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本次全省共有20所高校报送了21个项目,经评选仅有7所高校入选“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我校高度重视系列“卓越计划”的建设与实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10年底,经四川省批准,学校在全国率先开展“卓越教师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涵盖全校所有师范类专业;2011年,学校结合需要,开展了系列“卓越计划”的校级项目建设工作;2012年,学校成功入选首批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目前已有10个专业被批准为实施专业;2013年,学校入选首批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一步,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系列“卓越计划”的改革要求,加大对有关试点专业的建设和支持力度,促进各专业加强建设和改革,强化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质量,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取得建设实效和人才培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