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

31.05.2021  20:40

 

 

  5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7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

 

 

  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和关于废止《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邮政管理条例》《成都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三部法规的决定》《资阳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立法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彭清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

  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彭清华作了讲话。

  他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发挥制度优势,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为推动事业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牢牢把握“六个旗帜鲜明”要求,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把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做得更好。

  要科学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扎实推进重点立法任务,积极搞好协同立法、共同立法,增强立法及时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抓好立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紧扣事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聚焦全省重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更好条件,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彭清华强调,要持续用力抓好人大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模范机关。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锤炼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的干部队伍。

  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化对党史、人大制度史的系统把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王铭晖、陈文华、叶壮、杨洪波、包惠、彭琳、宋朝华、王菲,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副省长李云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雁飞,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乡(镇)人大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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