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五”依法治旅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29.03.2016  17:55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项目比选管理办法》的规定,3月29日上午10点,政策法规处组织规划财务处、局财务监督办相关人员,召开了委托编制《四川省“十三五”依法治旅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比选会议。参与投标的四川高维律师事务所、四川省社科院、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三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比选会议。

  经过通报项目相关情况、抽签确定答辩顺序、逐一现场答辩(包括竞标单位陈述和评委提问)、评委现场公正打分(事先制定了科学详细的打分表)、工作人员统分等环节,评审组对逐一对投标单位的资质、重视程度、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服务保障等进行了综合评审,四川省社科院得分最高,排名第一位。按照《四川省旅游局项目比选管理办法》的规定,比选排名第一的四川省社科院,被推荐为编制《四川省“十三五”依法治旅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项目投标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审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在2016年4月1日18点前向省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投诉。电话:028-86702875。

  特此公示。

  四川省旅游局

  201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