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4〕129号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通知
各药品相关企业:
按照《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工作要求,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挂网的申报工作即将结束,请企业尽快为尚未信息维护或网上申报的药品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本轮集中采购申报资格的药品,准备齐全基础资料均可进行信息维护和网上申报。基础资质资料近效期或过效期的,企业申报后须在挂网信息确认工作开展前补齐合格资料。
二、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组合包装药品,现已开放企业基础信息库的维护,请企业及时进行信息维护及网上申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组合包装药品指在现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中具有唯一编号的组合包装药品。
(二)根据《关于加强药品组合包装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81号),药品组合包装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具有独立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药物制剂组成的包装。药品组合包装的名称表述为“X/Y/Z组合包装”。其中XYZ分别代表各制剂的通用名称。组合包装的各制剂应是本生产企业生产,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且药监局以《药品补充批件》的形式批准药品组合包装。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