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记者11月1日从省法制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分三个部分,提出了115条具体推进措施,明确了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的阶段性任务。力争到2017年,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2018年,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实施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7个方面,提出了104条具体的推进措施,其中既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又有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同时明确了相应的任务分工。
例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由省发改委等牵头,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根据取消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由人社厅等牵头,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并公布相关目录;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等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建成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