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

09.10.2016  02:36
  为加强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便于各地在工作中对标政策自查自纠,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扶贫移民、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银行等六部门研究出台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同时,该《自查标准》出台前,还广泛征求了全省21个市(州)、144个项目县(市、区)的意见。
        《自查标准》从搬迁对象、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补助标准、资金使用、脱贫措施、组织保障、档案整理和政策培训等九个方面为各地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标准和规范,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引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各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开展常规性的自查自纠,并结合通报考核、跟踪稽查等机制,将使各地进一步锁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对标政策,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也有利于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