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十大领域 四川省出台十项新规监督政府权力

21.10.2014  12:30

    昨(20)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等10个重要文件,瞄准10个行政权力最易失控的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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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全程监察监控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此外,要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审批决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全程监察监控。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开通、办好政务微博、微信,切实加强新媒体应用。

     2

    《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

    取消协议供货采购,鼓励电商参与政府采购供货

    《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严禁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又以无政府采购预算从而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坚决纠正将分散采购、自行组织采购变成不受约束的随意购买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取消协议供货采购,推行通用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城(场)直购,鼓励电商参与政府采购供货,构建网上竞价采购平台,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政府采购价格和服务有效竞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还要采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抽查等形式,定期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际成交价与市场平均价进行比较;要建立涵盖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绩效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3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评标结果至少公示3天,严禁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提出,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经发布至开标之日内不得撤销或屏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此外,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