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听证会在我市召开

23.04.2014  11:18

4月16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巡视员孙顺民、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邹积立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公开遴选和邀请的方式产生听证人员13名,旁听人员5名以及监督员、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共36人。会议主要围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探讨和说明。会议从制定的必要性、扶贫机制、扶贫对象、扶贫措施、贫困影响评估、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对《条例》进行详细阐释。


  来自旺苍县境内的扶贫对象、法律工作者、扶贫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从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界定与退出,政府及部门的职能职责,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与管理,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各自不同的见解和观点。


  《条例》既为四川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树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牌,同时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下一步的修改提供更多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使《条例》更贴近实际,促进新十年扶贫《纲要》的攻坚目标尽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