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省权率队到宜宾泸州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25.04.2016  14:30

  大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

 

  

  

  

  

  4月18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宜宾、泸州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到屏山县、兴文县、筠连县、珙县和叙永县、古蔺县开展检查,走访了贫困村、贫困户和脱贫户,查阅了各地脱贫攻坚资料,查看了“六有”系统运行情况,以坝坝会等形式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两市分别举行的座谈会上,曾省权指出,通过“查、看、听、访”和听取汇报和发言,检查组认为,宜宾、泸州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扶贫开发条例,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呈现出有创新、有经验、有成效的鲜明特点。

  曾省权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全覆盖地检查,是形势任务所迫,是省委指示要求,是服务大局需要。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是人大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也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和实践检验。

  就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曾省权要求,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沿着正确轨道进行;进一步突出把握工作重点,大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进一步聚集扶贫资源要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证。

  此次执法检查,邀请了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并开展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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