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召开《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部门座谈会

09.05.2018  20:34

  《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了在立法过程中深入贯彻“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精神 ,在广泛征求省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于5月7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1号楼505会议室召开部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智刚,省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省法制办副巡视员李向兵出席会议,省监察委、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研究讨论了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规定的对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考核,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容错纠错机制,与会人员就这两条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立法具体表述以及如何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衔接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应该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来进行我省的制度设计,以促进我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效推动。此外,还就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研究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表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深入贯彻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读书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直面我省科教资源丰富,但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这一现实问题。在下一步修订工作中,要将今天座谈会中各部门的修改建议深入研究,将条例认真修订好,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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