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02.12.2016 18:36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川建安委〔2016〕20号)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健 厅 长
副组长:谭新亚 副厅长
邱 建 副厅长
石 钢 副厅长
樊 晟 副厅长
刘 恒 机关党委书记
殷时奎 总工程师
陈 涛 总规划师
谢 伟 副巡视员
文技军 副巡视员
方怀南 副巡视员
成 员:吴城林 厅办公室主任
余 萍 计划财务处处长
李根芽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大军 行政审批处处长
杨振宇 城乡规划处副处长
程 刚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冯 江 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陈福均 城市建设处处长
蒋 勇 村镇建设处处长
黄兴华 勘查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处长
张 虎 风景园林处处长
张 欣 标准定额处处长
何华荣 人事教育处处长
何国林 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席
肖 军 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
王 飞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杨光福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文代安 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站长
薛学轩 厅信息中心主任
杨 博 省代建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络员:林 东 13308025830
冯 敏 13568924088
陈春燕 1370818728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30日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2.12.2016 18:36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