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复审结果的公示

26.10.2015  14:32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复审的通知》(川建标办发[2015]477号)要求,我厅组织图集主编单位对我省2007年至2013年所编制的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进行了复审,其中《工程做法》(川07J01)等6项继续使用,《常用门窗》(川07J04-1)等21项予以修订,《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川07J10)等42项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周,请有异议的单位,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回复意见邮寄至以下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2室,邮编:610041

  联系人及电话:郑怀85550439

  附件: 2007至2013年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复审结果一览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21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