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的通知

13.06.2017  11:40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经信企业〔2017〕194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要求,为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将《四川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科技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环境保护厅

                      商务厅

                        省国资委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安全监管局

              人行成都分行

四川银监局

                                      四川证监局

2017年6月7日

 

                                                                                                                                                                                     

四川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等11部门《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精神,大力推进全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不断提升全省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四川省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优管理、提质量、增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一提一创一培”,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和全要素质量管理方法,挖掘和创造市场需求,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管理增效和创新增效,提升发展质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强化资源能源集约管理、重视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加强质量品牌管理、创新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动创业创新、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注重战略管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十大路径,推动企业以管理体系贯标为牵引,突破创业创新管理瓶颈,实现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培育和提升精益管理、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精准营销等核心竞争能力。逐步缩小我省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形成一批优势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一批大中型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全省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1.实施全方位成本管控。 引导企业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全过程控制和刚性约束;加强成本管理,严格限制和监督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建立成本责任制度,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加强成本考核,建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资源能源集约管理。 引导企业将资源能源管理的对象与范围拓展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资源能源集约化管理水平;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采购专业节能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加强资源能源的计量、监测和统计,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加强原材料消耗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消耗;加强库存管理,实现库存成本最优化。树立集约利用资源能源创造效益的理念,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积极利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

      3.加强资源优化配置与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业务板块。积极稳妥开展兼并重组,深入做好尽职调查等并购前准备工作,加强重组后的整合和管理创新。加强供应链合作管理,培育和优选上游供应商,推进横向经济组织联合和纵向供应链整合,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鼓励统一集中的采购管理,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优化物流配送网络,降低采购及物流成本。(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二)企业创新生产经营模式专项行动。

4.推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 推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建立贯穿研发设计、原料供应、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全方位实时精准控制和智能化感知、预测、分析、决策。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有序实施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积极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云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互联网营销渠道,搭建客户零距离互动平台,发展线上线下良性互动的O2O营销新模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又准又快地满足客户需求。(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

5.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 从客户需求出发,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变销售产品为向客户交付使用价值,实现产品的服务化。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展研发设计、技术支持、战略咨询等上游技术服务,生产装备租赁、产能出租、在线检测等中游生产服务,网络精准营销等下游市场服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卖方信贷、产品保险等延伸性服务,以及总集成、总承包、综合解决方案等整合服务。积极开展服务外包,采用众包研发、网络客户服务、在线人力资源管理等外包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国资委)

6.创新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 根据企业实际和业务特点,创新企业组织运营体系,激发内在活力和创造力。加强适应内部市场化管理需要、灵活高效的组织模式创新,探索建立小型化、扁平化的内部市场化经营主体,赋予内部经营体更多的责、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积极性。明确内部市场要素,划分、划细内部市场主体,制定内部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健全交易协调、价格管理、内部仲裁等机制,监管内部市场交易行为,仲裁内部市场交易纠纷。围绕内部市场化经营的有效运转,建设相配套的信息系统,加强对内部市场交易的核算、结算、统计、考核、分配等。(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三)企业提升战略应变和风险管控能力专项行动。

7.强化企业战略管理。 发挥企业家引领带动作用,及时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自身条件,提高战略柔性和适应性,加快推动战略转型。实施跨界融合战略,选择与核心竞争力相匹配的领域,推进融合创新,跨越现有竞争边界,挖掘和创造新的需求和价值。抓住“一带一路”带来的战略机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融入全球价值网络,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推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围绕主业开展配套金融业务,探索建设产商融一体化经营平台,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双轮驱动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国资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8.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企业战略、财务、产品、质量、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健全重大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完善金融衍生品投资控制制度,从严控制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业务。探索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汇率风险管理,减少汇兑损失。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提高风险处置应对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诚信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防范企业形象危机。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四)管理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9.广泛开展送管理进企业活动。 积极培育和发展管理咨询服务业,加大对政府、中小微企业购买管理咨询服务的支持力度。组织编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名录,加强管理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建立管理咨询服务专家库,组织服务平台、咨询机构、专家及志愿者“向企业送智慧”,对企业免费开展现场指导和管理诊断,帮助企业强化管理、提质增效、融智创新。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产业、类型、规模企业以及企业的不同需求,匹配专业咨询公司,实施精准高效帮扶。(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五)企业贯标对标行动。

10.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建立健全全员、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包装、检验、库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积极利用标准化服务、产业计量测试等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计量测试服务。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强品牌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品牌建设的标准体系,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自主品牌的创新内涵和附加值,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推进品牌国际化,打造国际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11.大力培育贯标对标市场服务队伍。 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地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对标专项行动,通过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方式,优选一批国内外领先的同行业企业作为标杆,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各市(州)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企业对标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内部对标活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12.全面建立企业提质增效评价指标体系。 面向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制定行业应用规范和实施指南。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鼓励制定团体标准,协同推进标准研制。支持骨干企业主导或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六)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行动。

13.大力推动大企业“双创”发展。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和投融资等“双创”平台,推动构建基于平台的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大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平台资源,不断丰富创业孵化、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服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发展。围绕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推动大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协作,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集群。(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

14.注重发展新型研发创新服务。 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共性和前沿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检验检测、测试认证、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专业研发服务的在线化和平台化,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拓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平台,发展虚拟在线、敏捷高效、按需供给的新型研发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国税局)

15.加快推动创业创新。 引入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企业资源平台化、开放化,整合全球创业创新资源,推动员工、创客及消费者全程深度参与价值创造过程。积极培育内部创新管理体系和创客文化,激发员工的创业创新精神,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搭建创业创新平台,通过创业辅导培训、创意优化、产品快速试制验证、创业资金扶持、营销服务扶持等,全流程帮助内部创业者创业。鼓励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平台,实现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突破创业创新的管理瓶颈,完善内部创业创新激励机制,完善中长期激励及薪酬分配制度,形成持续的创业创新动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运行创新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行动。

16.多措并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化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扭亏无望的企业破产退出。鼓励企业转型发展,引导企业以专业化为支撑,积极培育竞争新优势,努力避免同质化竞争;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动承接国际先进技术转移,鼓励引导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加强供应链各环节整合,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断优化行业信贷资源配置,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八)人才强企战略行动。

17.多层次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 发挥和利用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作用,推动管理资源进入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职业经理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参与创新管理培训。支持人才中介服务业发展,提升人才中介机构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引进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企业中基层干部、骨干员工参加创新管理与职业素养培训,打造企业创新的人才梯队。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引进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不断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再培育。(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省国资委)

      (九)示范引领专项行动。

      18.推广总结成功经验。 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活动,培育和发现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每年选择一批示范成果,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地、有关行业协会要结合实际做好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有效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工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国资委、有关行业协会)

(十)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行动。

19.积极主动靠前服务。 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最大限度精简审核审批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广“一窗受理”的好经验,加快推进多证合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基层,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20.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抓好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等降成本政策贯彻落实,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和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健全完善涉企收费事项清单制度,加大对环保、质检、安监、金融等领域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清理规范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透明度。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信贷政策、财政金融互动等政策,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统筹运用好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对各类惠企减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帮助企业了解各项惠企减负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责任单位: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集聚各方资源,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服务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购买服务、按比例补贴、项目申报、直接奖励等方式支持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各项行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从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和干部使用等方面制定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各相关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关键节点、关键因素,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巩固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