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公示信息首次抽查情况

30.03.2015  19:02

四川省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于今年1月至2月对全省登记在册的企业实行抽查检查。这是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全国统一组织的第一次抽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监督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目的是“保障公平竞争、维护交易安全”,打造诚信经营的社会体系。

本次抽查,按在册企业总数的1%比例,共抽取7738户。除116户企业因检查期间迁出、正在办理注销清算程序等无法检查外,本次共实际检查企业7622户。检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12户,没有依法及时公示信息的企业739户。经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后,有476户已经改正,及时向社会公示了企业信息,占未及时公示信息的64.4%;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263户,占未及时公示信息的35.6%。对未按期改正的和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工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异常名录。检查中,拒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的5户,工商部门将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这次抽查是工商部门改革监管模式后的第一次检查。在今年6月30日,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结束后,省工商局将安排一次全省范围内的不定向抽查,对相关抽查指标和检查事项进行优化,使抽查这种新的企业监管模式更加科学有效,进一步促进四川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