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26.02.2015  20:10
2013年2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常委会2013年监督计划按四个部分执行。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两法”修正案的情况报告   3.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4.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5.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6.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7.省人民政府关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8.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情况报告   9.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   10.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   11.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监察,推进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3.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5.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3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关于2012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