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的通知

19.09.2017  16:55

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专业委员会:

为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新形势对品种审定工作的要求,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对《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以下简称《审定标准》)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审定标准》(见附件)已经第八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附件: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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