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

07.12.2015  12:20

11月30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设立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批复》(川编办发[2015]135号),同意将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调整整合为“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牌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原编制基础上增加事业编制4名。中心职责为:承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评估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