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级检察院将建一次分案制度 减少纵向管理层次

06.02.2015  10:19

    记者2月4日从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四川省三级检察院将建立一次分案制度,统一受理的案件原则上直接分配到承办人员,此举将减少纵向管理层次,是我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次分案制度改变了原来案件由受理到分配业务部门再到承办人员的流程,有效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等可能存在的操作空间。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则上案件直接分配到承办人员,特殊情况可对承办人作出调整。

    针对去年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议要求建立由案件管理部门对涉案物品统一保管的机制,重点监督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提前处理、逾期不处理、超权限和违法违规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和处理环节引入外部监督,建立人民监督员到场见证制度。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还将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完善包括案管岗位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显示屏滚动公示在内的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机制,做到该公开全公开,该今天不明天,切实解决应付式公开、选择性公开、随意性公开等问题。

    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张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