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印发

15.01.2020  12:24

2022年全省电商规模达5.5万亿元 成都当好改革试点“领头雁

为持续推进我省电商创新创业便利化、制度化改革,持续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电商营商高地,日前,省政府正式制定印发《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得实效,在中西部形成营商环境改革的比较优势。综合水平提档升位,全省电商交易规模达5.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50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亿元。并将支持成都市当好“领头雁”,率先开展电商营商高地改革创新试验,高质量建设全国一流的电商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打造电商之都,形成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根据《方案》,我省将坚持把优化电商营商环境作为新时代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中西部服务效率最好、创新活力最强、管理规范、包容审慎的电商营商高地,将我省建设成为中西部电商创新创业中心。

为此,我省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方案》,我省将全面提升电商经营者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服务、放宽经营场所,实施“全程网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还将创新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证”的“一表通办”制度。在精简纳税方面,将探索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出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

在推进跨境电商便利化方面,将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区域、成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跨境电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线下展示 线上交易”等业务开展。

方案》提出,用好用活四川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大电商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支持成都市率先开展电商营商高地改革创新试验,高质量建设全国一流的电商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打造电商之都,形成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试点地区要加快在简政放权、端口供给、产业互联网、优化服务、降低营商成本、经营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吸引高端互联网经济要素新局面。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中,区域协同与创新被多次提及。其中在区域协同方面,将实施区域协同创新工程。鼓励市(州)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定位,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电商协同发展生态机制。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合作。鼓励有条件地区共建共享电商服务中心。加速电商国际化进程,加快构建“一带一路”电商城市合作伙伴网络。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电子数据传输和认证、隐私保护等方面,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快递物流、通关等全产业链服务合作,推动四川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在创新示范方面,将在成都等具备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域(集聚区)开展电商营商高地试点示范,建设区域电商中心,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并逐步推广。鼓励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及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市级创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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