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成效明显

02.09.2015  12:4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安委办函〔2013〕82号),我省8个重点产煤县列入全国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县。按照国务院安办的统一部署,我省扎实开展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逐项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规定的8项目标和10项措施,攻坚成效明显。全省8个全国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 2008年至2012年年均死亡人数96.4人。2014年至今年7月,共发生事故14起、死亡19人,实际年均死亡12.7人,较2008年至2012年平均死亡人数下降86.9%,8个县的煤矿死亡人数都较2008年至2012年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