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防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26.03.2015  15:27

四川在线消息 (黄迪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在此期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了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同时还推出了清明节消防安全“十大标语”。我省消防部门用言简意赅的词句,老百姓通俗易记得语言丰富清明节消防宣传知识点。

清明节消防安全宣传“十提示”:

1、避免在山区、树林、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

2、严禁占用、堵塞祭祀场所的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3、祭扫时,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烧纸;

4、不要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

5、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

6、祭祀人员要掌握逃生自救安全常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7、若要焚纸,请注意遮风挡风,避免燃气的火纸到处乱飞,引起火灾;

8、不要在祭祀场地内乱扔烟蒂、火柴梗,防止意外火灾;

9、祭祀时可自带火盆,人走火灭,安全第一;

10、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毛巾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清明节消防安全宣传“十大标语”:

1、上坟不烧纸,鲜花寄哀思。

2、烟花爆竹不乱放,植树摘花保芬芳。

3、消防安全人有责,文明祭扫防明火。

4、清明焚烧完毕,请等余火燃尽再离开。

5、祭扫场所人纷纷,不宜吸烟烧蜡烛。

6、清明拜祭草茵茵,莫留星火把它烧。

7、清明时节雨纷纷,消防环保记心中。

8、山林地带文明祭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9、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10、遇到火情勿慌张,及时拨打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