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防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26.03.2015  23:20

  中新四川网3月26日电 (黄迪)“清明节临近,民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26日,四川公安消防总队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同时,还推出了明节消防安全“十大标语”,言简意赅的词句让民众通俗易记。
  清明节消防安全宣传“十大标语”:
  1、上坟不烧纸,鲜花寄哀思。
  2、烟花爆竹不乱放,植树摘花保芬芳。
  3、消防安全人有责,文明祭扫防明火。
  4、清明焚烧完毕,请等余火燃尽再离开。
  5、祭扫场所人纷纷,不宜吸烟烧蜡烛。
  6、清明拜祭草茵茵,莫留星火把它烧。
  7、清明时节雨纷纷,消防环保记心中。
  8、山林地带文明祭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9、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10、遇到火情勿慌张,及时拨打119!
  清明节消防安全宣传“十提示”:
  1、避免在山区、树林、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
  2、严禁占用、堵塞祭祀场所的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3、在祭扫时,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烧纸;
  4、不要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
  5、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
  6、祭祀人员要掌握逃生自救安全常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
  7、若要焚纸,请注意遮风挡风,避免燃气的火纸到处乱飞,引起火灾;
  8、不要在祭祀场地内乱仍烟蒂、火柴梗,防止意外火灾;
  9、祭祀时可自带火盆,人走火灭,安全第一;
  10、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毛巾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