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四川水十条”——让群众感受看得见的治水成效
●治理策略:抓两头(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带中间(一般水体)
●主攻方向:突出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
●改善目标: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12月7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亮点解读。作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行动的“四川水十条”,方案以五大流域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兼顾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主攻控磷,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总体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面改善。我省每年都要抓出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治水成果。
【策略】44部门共同治水 优劣水体两手抓
“作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污染防治的行动指南,方案多方面体现了新思路、新举措。”该负责人认为,亮点之一是改变了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治水格局。方案98项措施的贯彻执行,将由环保、住建、水利、农业等21个部门牵头,44个部门共同参与。
吸取“先污染后治理”付出沉重代价的教训,方案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策略,在治理重污染水体的同时,保护好良好水体,对一般水体加强保护并改善水质。五大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将分类施策。对水质相对较差的岷江和沱江流域,强化总磷等控源减排;对水质较好的金沙江、嘉陵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三大流域,加强保护和整治并重。对水质优良的“9+3”重点湖库和大渡河、雅砻江、青衣江等水体,将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其中紫坪铺水库保护方案制定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
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类水体、各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将纳入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
【重点】突出磷污染治理 岷江沱江流域9市重点抓
总磷已成为四川水环境的首要污染物。方案明确,突出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将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
该负责人解读说,在国家要求取缔的10小严重污染小企业之外,我省将增加取缔“污染严重的部分小磷化工企业”。在国家要求专项整治的10个重点行业之外,我省将增加磷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都要加快除磷脱氮改造升级,并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在总磷超标集中的岷江、沱江流域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9市,将实行控制总磷污染排放。
我省还将实施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重点流域水生态补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系列改革创新。2020年前,将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将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目标】改善水环境质量 基本消除劣Ⅴ类和黑臭水体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方案提出了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地表水水质要求:到2020年,五大流域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各市(州)也有具体目标。以成都为例,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成都国控监测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围绕责任目标,扎实开展治理,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关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可以变好,污染可以治理。”该负责人说。
水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将加大。2016年起,各市(州)城市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2018年起,所有设市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四川城市中,位列国家每年公布的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的,将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和达标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和处罚。
【链接】四川分阶段治水目标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中水质较好水体稳中向好,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一般水体稳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岷江、沱江流域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市,以及嘉陵江流域的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等市重点控制区域水环境状况不断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