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十条”即将出台 总磷成治理主攻方向

18.04.2016  11:39

四川水环境治理将有新动向。4月1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继“水十条”四川方案2015年出炉后,2016年年度实施方案也已完成并提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等待批复。实施计划中,最扯人眼球的就是总磷治理的具体措施。针对这项目前影响全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的首要污染物,四川省将有何动作?全省水环境现状又如何?

带着疑问,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了四川省环保厅及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访了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赵乐晨、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陈维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田庆华,就全省水环境质量现状、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和分析。

访谈专家

赵乐晨

四川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处长

陈维果

四川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 处长

田庆华

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世界银行兼职技术专家

形势

“十二五”期间

全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总磷成影响水环境“罪魁祸首”

华西都市报:“十二五”期间,四川全省流域水环境情况如何?

赵乐晨:总体上,全省流域水环境保持稳定,水质较好。到2015年末,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2%,Ⅰ-Ⅲ类断面占61.3%,劣Ⅴ类断面占13.9%。其中,岷江流域水质达标率稳定在50%以上;沱江流域水质由本世纪初的全部不达标上升到18.4%达标;嘉陵江流域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金沙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水质达标率100%;6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长江干流出川断面以I类水质为主(总磷除外)。从饮用水源地来看,21个市(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3%,10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

通过“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减排,我省水环境有效削减和控制了这两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部实现达标。但随着这两项主要控制指标的下降,总磷污染逐步凸显,亟待解决。有研究表明,总磷污染已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普遍面临的水污染主要问题,特别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普遍存在总磷超标的压力,四川也不例外。

华西都市报: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省“十二五”末沱江水质达标率下降了13个百分点,这是否和总磷有关?在去年底出台的“水十条”四川方案中,我省专门强化了总磷控制,这是否意味着,总磷已成为污染四川水环境的“罪魁祸首”?

赵乐晨:确实是这样。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都受沱江达标率下降的影响,而沱江又主要受总磷的拖累。沱江2015年水质达标断面比例较2011年下降13个百分点,这个下降主要是总磷一项指标超标。由于国家实行单因子考核,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即被视为不达标。因此,尽管国家评价的其他20项指标全部达标,沱江和岷江也被总磷一项“拖了后腿”。如果按照“十一五”末不考核总磷的评价标准的同比口径,到2015年末,沱江和岷江水质达标率实际还有所提升,沱江达标率提升了5.34个百分点,岷江提升了3.09个百分点。

事实上,从全流域来看,沱江和岷江的总磷浓度绝对值实际变化不大。“十二五”末,沱江流域总磷浓度年均值为0.293毫克/升,相比2011年的0.29毫克/升,升幅只有1个百分点。

尽管全流域的总磷浓度升幅只有1个百分点,但这也警示我们水环境治理已出现拐点,相较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总磷污染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必须下大力气治理。

华西都市报:在四川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环保部门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持水环境的总体稳定?

赵乐晨:从举措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治理对象上实现“全领域覆盖”。重点整治工业、城市、农村污染,特别是工业园区污染控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染整治等力度前所未有。

其次,治理环节上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全环节管理”。源头上,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同时管控;过程上,“十二五”总量减排成效显著,四川执行了2100多个项目,新建800多个污水处理厂,增加了300多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岷江、沱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大幅削减,年均浓度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末端上,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再就是,治理手段上除了行政法律手段,还全面强化运用经济、市场手段。举个例子,从2011年开始,四川省政府在岷江、沱江流域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截至目前,对岷江、沱江流域的19个市(县)累计扣缴资金超过2亿元。另外我们还积极推动第三方环境治理、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绿色信贷和污染责任保险等,这些经济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水环境治理。

最后就是全面落实治水责任。“十二五”伊始,四川省政府每年都与各市州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考核、督查、约谈等方式,倒逼地方政府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回顾“十二五”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我们采取的这些措施都非常有效,但也有值得总结的地方。比如,制定“十二五”重点流域规划时,我们为了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编制申报了大量的水污染治理项目,但由于国家资金有限,实际到位资金较少,只占总投入的17.97%,很多项目执行不了,造成规划项目执行率偏低。尽管如此,我省《规划》项目完成率在长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5省市几年来仍居于第一、二位。

另外,在执行“十二五”水污染规划项目时,由于各职能部门有各自的规划和工作重点,尽管相关部门投入了不少资金,但是各自推动自身规划,整体环保效益尚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