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05.05.2015  13:36

四川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

层层传导压力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都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然而,怎样才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怎样才能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四川正在探索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

 

    党风廉政建设怎样量化评价?

    委托第三方机构做民意调查

    四川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成果:从最初召开会议开展集中测评,到后来针对当地“两代表一委员”开展的问卷调查,再到针对上级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专业评价,都因为评价标准难以量化,考核体系较为封闭,责任追究不够刚性等原因而取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不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自己说了算,必须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四川省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对此,四川省纪委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设置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4个一级指标及15个二级指标,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根据评估成效的需要、群众认知度以及突出重点等需要划分不同权重,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等5个指标分别占10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等10个指标分别占5分……

    那如何保证民意调查客观、公正?

    为提高调查的公信力和科学性,四川省纪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刚开始,有些区县对我们的调查方法和结果有质疑,当他们来调查中心了解后就打消了疑虑。”省民调中心副主任杨宜武说。

    能够令人信服,源自于民调中心“过硬”的调查方法。调查中心通过计算机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随机抽取群众进行电话访问,每次完成3.66万个样本。调查过程采用督导员、访问员、复核员、数据员分离制,省纪委派驻省统计局纪检组对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系统自动剔除受访者回答“不清楚”和“不了解”的样本,以及15个二级指标全打满分或者零分的样本,以进一步降低调查误差。最终,形成调查结果进行全省排名。

    四川纪委副书记郑东风说:“2013年,深化社会评价工作被写入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定,正式上升为省委决策,成为四川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