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本月启动

18.08.2014  11:31
  记者8月17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我省从本月中旬开始启动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该奖项原名“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本届起更名为“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     本届评选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人。凡在川长期工作和服务,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评选。但曾获“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具体条件为:候选人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同时,还应具备五大条件其中之一: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为我省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在现代管理和体制改革中开拓创新,成功带领所在企业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创造的管理模式获业界广泛认可或高度评价,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为四川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才。     省委组织部要求,此次评选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科学性、开放性、社会化的评选方法,组织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坚持科学人才观,不唯国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创新创业能力和业绩论人才;突出敢于创新和勇于创业导向,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发现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注重向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向科研和生产经营一线倾斜。要重点推荐科技成果在川转化突出的科技人才、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创业人才。     此次评选按属地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归口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归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