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工商联 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工商联各直属会员企业、行业商会(协会):
接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组发[2014]96号),省委、省政府将在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表彰“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10人,根据《通知》要求,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负责省直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选的推荐,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优秀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弘扬创新精神,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为我省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科学性、开放性、社会化的评选方法,组织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二)坚持科学人才观,不唯国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创新创业能力和业绩论人才。
(三)突出敢于创新和勇于创业导向,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发现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
(四)注重向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向科研和生产经营一线倾斜。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凡在省直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川长期工作和服务,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评选。重点推荐科技成果在川转化突出的科技人才、企业发展潜力大的创业人才。
曾获“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四川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为我省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
3. 在现代管理和体制改革中开拓创新,成功带领所在企业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创造的管理模式获业界广泛认可或高度评价,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4. 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 为四川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才。
四、推荐名额
推荐在省直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选6人。
五、推荐方式及有关要求
“四川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人选推荐严格按照评选原则、推荐对象和条件的有关要求执行,采取推荐和自荐的形式,由四川省委统战部经济处、省工商联会员处、经济处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经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组成的评选推荐委员会审议后,在省工商联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的,经省联党组审定后报省人才办。
推荐表及材料报送有关具体要求,请从四川省工商联网站(http://www.scgcc.org.cn)下载。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推荐人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
请被推荐对象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于8月29日前发送至省工商联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报送地址:成都市白丝街33号,省工商联宣教办;邮编:610016。
六、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工作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负责,联合组成“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选推荐委员会” 全面负责推荐评选相关工作。本次评选活动日常工作由宣教办牵头,经济处、会员处配合。
联系人:
张晓蓉 82820770;赵洁刚 82820761;黄 林 82820773
附件:
1、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选推荐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