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动车保有量达1428万辆 成都有超400万辆

24.05.2016  22:20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李丹 阮长安) 5月24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新闻通气会在蓉召开。会上曝光了全省第三批重点车辆驾驶人“黑名单”。据悉,这63人将面临驾驶证和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双吊销”的处罚。

统计显示,63名列入“黑名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均为男性,其中,达州市的有37人、成都市的有19人,绵阳市、阿坝州各2人,内江市、宜宾市和南充市各1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原由中,大多数人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随后从业资格证被注销;还有则是因为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或者醉酒后驾车被实施“双吊销”处罚;1人因为毒驾被吊销驾驶证,注销从业资格证。

从2013年底,我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过2年多的集中整治工作,全省货车“双超”基本得到遏制,高速和普通公路路面损毁和维修资金明显下降,车辆装载运输更加规范,道路通行能力有所提高,县乡以上道路危险路段路侧护栏基本建成,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感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死亡赔付大量减少,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据统计,在机动车急剧增长、保有量达1428万辆的现实压力下(成都机动车保有量为400多万辆),全省道路交通死亡人数较整治前两年减少2858人,下降15.6%。2014年3月6日至今,全省已有805天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1999年有重大事故统计17年来的首次。此外,由货车引发的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低于全国9个百分点。

今年,针对货运装载源头管理,我省即将出台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对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及矿山、水泥、渣土、砂石等厂、场、站建立出站计重、登记制度,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同时,全面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加强“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