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本月起试点启动环保督察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质量“成绩单”和新举措——
□本报记者 刘宇男新华社记者 杨迪 刘海
6月1日,世界环境日前夕,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成绩单”,类似去年起实施的治霾激励金制度,今年将投入1亿元对市州治水进行考核激励;同时,透露本月将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则实行终身追究制。
每三年督察一轮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债”
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雪鸿表示,督察方案已经批准,将在本月启动。同时,从今年开始,四川将每三年左右对所辖21个市(州)督察一遍。
记者了解到,环保督察主要针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政部门,主要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督察结果还将移交四川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此外,我省今年还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
会上通报,我省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015年,城市二氧化硫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6%,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均持续达标,连续5年下降。全省二氧化氮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连续2年下降,除成都外的20个城市均持续达标,成都超标0.33倍。全省PM10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连续2年下降,其中马尔康、康定、西昌、攀枝花、广元、雅安、巴中7个城市达标,其余14个城市超标,超标倍数为0.03-0.54倍。去年全省臭氧浓度131微克/立方米,成都、眉山、遂宁3个城市超标,超标倍数0.02-0.14倍,其余18个城市达标。“‘十三五’更有信心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力争空气质量十年内总体达标。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PM10、PM2.5平均浓度大幅降低。”杨雪鸿分析,去年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有4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