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行政决策审查制度
19.07.2015 08:0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据了解,《规定》明确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审查的内容等,规定“合法性审查意见是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是厅长办公会、厅务会审议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事项的必备材料”。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之后,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财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推行必将深入推进我省法治建设。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9.07.2015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