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企缴税上“网”完成

08.05.2015  13:02

  四川省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全省旅游经营单位的税收征管,全省5A级和部分4A级景区所在区域从5月开始推行网络(电子)发票。

  据了解,通知由四川省地税局牵头,会同国税、文化、商务、工商和旅游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对旅游经营单位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使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布的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使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此次重点在九环线、峨乐线等地推行网络(电子)发票。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行网络(电子)发票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的重要内容和落实依法治旅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旅游四川旅游服务品质,树立四川旅游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