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增贷款重点投向交通水利及“三农”等民生工程

04.08.2014  11:18
  为指导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四川银监局近期出台《四川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全省银行业机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当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帮扶企业共渡难关,促进全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指出,一是全省各家银行业机构要主动争取更多贷款规模,力争下半年新增贷款与上半年保持均衡,坚决防止贷款大起大落。二是新增贷款重点投向重大交通、水利、能源、棚改房、保障房等重点项目以及“三农”和小微企业等民生工程,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三是通过帮助贷款企业加强资金周转、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和呆账核销等办法,千方百计盘活全省3.3万亿元存量贷款。四是对产能过剩行业客户制定“一户一策”的帮扶政策,根据政银企商定的帮扶发展方案,对存量贷款不减不压,促使其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术革新转型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兼并重组,并购贷款期限可延长至7年。五是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取消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对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诚实守信的贷款企业,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六是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允许银行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原贷款到期前与其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七是开发运用循环贷、年审制贷款等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业务品种,创新开发农民落户城镇、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青年创业贷款等新产品和新模式。八是主动加强与地方各级党政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九是对经营困难的贷款企业,各银行业机构要主动与政府、企业制定脱困计划,制定具体、有效的转型帮扶措施,坚持“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差别化授信政策,防止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共同帮扶企业恢复生产。十是扩大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授权,确保县域内新增存款60%应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金融服务薄弱乡镇、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十一是走村入户进社区,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宣传教育。十二是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完善银政、银银、银企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建设诚信环境。(记者 蔡云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