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

28.08.2015  23:21

    新华网四川频道8月28日电(本网记者 周相吉)在四川边远地区,由于生存条件恶劣,存在大量“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现象。27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该省贫困县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旨在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贫困户。

    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四川将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12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年均搬迁24万人。

    四川是全国扶贫开发攻坚任务最繁重的省份之一,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截至2014年底,四川有近500万贫困人口,其中120万人生活在不适宜居住之地。四川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说,对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实施易地搬迁。

    在27日召开的四川发改系统扶贫攻坚工作会上,四川地方发改部门接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具体指令:9月20日前完成搬迁户的核查,9月底完成县级实施方案草案的编制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市级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四川省以工代赈办主任邓长金说,四川省级规划的编制工作将在10月30日前完成。

    据悉,移民搬迁安置是四川省“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之一。四川省提出,扶贫攻坚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其中,移民搬迁安置和灾后重建帮扶由四川省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

    邓长金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范围为国家和省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非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户扶贫搬迁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扶贫搬迁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国家和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主要用于搬迁群众的住房以及安置区(点)配套设施建设,补助住房建设的面积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

    记者了解到,四川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方式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分散安置方式包括政府回购空置房进行安置、贫困户进城务工及投亲靠友等。

    据悉,在“十二五”前4年,四川已在12个市(州)、87个县(市、区)对7.7万户33.74万贫困群众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