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探索资产扶贫新模式 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增长明显

13.10.2015  10:10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四川探索构建资产扶贫新模式

  “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系列报道(二)

   (记者 陈淋) 四川省积极探索构建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资产扶贫新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包地经营权等转变为农民股金和资本,有效增加了贫困户财产性收入。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收入中的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同比增长14.3%。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

  在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探索上,四川做了不少积极尝试。据了解,四川开展土地流转“股份共建”合作经营,将贫困村集体资产、贫困户承包土地量化折价,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企业、专业合作社组建股份公司运作,使贫困村、贫困户的资产有效转化为产业发展资本,贫困户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能以股东身份享受收益分成,大大增加了贫困户的财产净收入。

  仁寿县清水镇30多户贫困户将种植青见的园地流转给业主,每年每亩园地收取租金1500元,并在年终享受分红。马边彝族自治县200户农户与马边金凉山农业开发公司合作发展核桃种植,马边金凉山农业开发公司提供苗木、肥料和技术支持,200户农户以土地和常规管理入股,双方按投入比例发放股权卡,收益按农户与公司7:3分成。现已建成核桃基地2300亩,预计今年参与的贫困农户每户可增收700元,丰产后每户年均可增收3500元。

  还有一种方法便是直接将扶贫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自愿加入的原则,将国家给予贫困户的各类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产权量化投入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享受入股分红,使缺乏劳动力或缺经济实力的贫困户由此获得长期稳定收入。

  剑阁县在姚家乡银溪村银耳合作社开展试点,在自愿加入的基础上,将扶贫资金注入银耳合作社,保持本金不变,每年每户固定分成800元。仁寿县大化镇龙门生猪专业合作社将145户入股农民出资的300万元作为原始股金,入股的62户贫困户每年可获得总股金10%的基础分红。

   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

  除了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外,四川也在积极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

  据了解,四川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后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按照扶贫资金“精准识别,双重配股,动态管理,脱贫销号”办法量化股权,将扶贫项目资金建成的塘、池、堰实行股权量化到贫困户管护使用,使其长期发挥项目效益。

  苍溪县永宁镇兰池村大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将财政投入兰池村的支农资金按每股1000元量化,再按照村、社、村民1:2:7的比例折算成股权分配。其中,财政支农资金中的扶贫资金全部量化为股权分给贫困户,每年对贫困户脱贫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凡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优惠持股,期满后不再享受扶贫股权,原贫困户所持有的扶贫股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理,用于救助因灾返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或给新增贫困户配股。

  另一种方式则是将务工收入折算成专业合作社现金投资入股。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种养殖基地务工,按“自愿入股、利益共享”的原则,将其务工收入折算成专业合作社现金投资,使贫困户获得“保底工资+年终投资收益”双份收入。

  乐山市金口河区探索推进“务工计价入股”模式,在吉丰村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先期安排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户到天麻种植基地务工,以投入的务工计价作为个人投资,天麻收成后贫困户既得到务工报酬,还可获得28%的收益分成,预计2015年参与项目的31户贫困户可户均增收1.84万元。

   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新模式

  四川还有一种有益尝试,便是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新模式。四川采取“委托经营”方式让扶贫资金保值增值。把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眉山市针对多数贫困群众发展能力弱、管理水平低的情况,将安排给贫困户的扶持资金托管给业主、专业合作组织、帮扶干部和致富能人等委托经营,贫困户享受年终分红。同时规范管理确保股权资产安全。投向每户贫困户的扶贫资金折资入股后,一定期限内不得退社。对已经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其先期享受的国家补助资金继续量化为股权资产,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出另外一户贫困户参股分红。将财政扶贫资金量化为合作社资产股权,持续不断为贫困户创造效益。天全县选出6名农户代表长期协助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选出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资金使用须经理财小组签字,合作社定期向入股贫困户通报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