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扶贫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10.10.2015  10:18

(记者陈地)记者9日从四川省移民扶贫局获悉,《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近日出台。在《办法》中,考核加码,扶贫实绩将成四川贫困县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据了解,此次考核对象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88个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对贫困县考核,按四大片区分类,其中秦巴山区34个、乌蒙山区9个、大小凉山彝区13个、高原藏区32个。

  考核按“精准导向、分类评价、定性定量、激励约束”原则建立实绩考核体系,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扶贫攻坚保障措施和县域经济发展等内容。

  四川还将注重对考核结果运用,将分片区按20%比例确定先进县名额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激励约束、工作问责、贫困县退出等挂钩运用,考核结果成为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对贫困县的考核上,结果先进的贫困县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在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时予以倾斜;对扶贫攻坚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年度考核结果排名位于本片区末位的贫困县,由上级党委、政府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而提前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县,其原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政策将继续适用。

  此外,《办法》明确,考核年限为2015年至2020年,每年考核一次,采取自查复查、随机抽查和综合考评的考核程序。